
事件梗概
在目前我国社会保障险种中,医疗保险制度是惟一一个覆盖了所有社会个体的保险制度。由于撤县设区等原因,我区医保改革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且把握准确,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三种医保制度的实施,我区各类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已从2002年的5万人增加到目前的100余万人,覆盖了所有鄞州区户籍人口和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及外来学生,各项参保及医疗费补偿指标已居全市前列,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从5万人扩面到41万人
说起医疗保险改革的好处,原鄞县电机厂职工杨大爷深有体会。2001年,他不幸患了脑溢血,作为大集体企业的退休职工,住院费能报销80%,但脑溢血产生的后遗症使他不得不长期服药,而由于当时企业已经转制,每个月500多元的门诊医疗费用全部需要自掏腰包,日积月累,负担不轻。2003年11月,《鄞州区部分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实行社会统筹管理办法》出台,从此,像杨大爷这样的退休人员也被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的范围,门诊医疗费负担大大减轻。
而在2004年之前,我区乡镇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还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他们生病全部需要自掏腰包。2004年3月,我区出台了《关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将这些原来没有医保后盾的群体也纳入了参保范围。2005年,我区开始实施部分企业职工门诊医疗试点工作,使企业职工从原来的住院医疗保险转为基本医疗保险,
2006年5月1日起,我区城镇职工医保正式纳入宁波市市区统筹,真正实现了“同城同待遇”。参保人员门诊、住院医疗费在市区统筹的136家医保定点医院、83家医保定点药店都能用医保卡实时报销。
2008年1月,我区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制度推开。企业录用外来员工,必须按规定为他们办理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其中就包括住院医疗保险。从此,外来务工人员也能和我区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区医保中心表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公费、劳保医疗保障制度,曾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原来的制度缺乏合理的医疗费用筹措机制,而且覆盖面窄,难以将全体劳动者纳入保障范围。为此,我区于2002年起启动医保改革。几年来,我区相继出台了《鄞州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鄞州区部分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实行社会统筹管理办法》、《关于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意见》等,2006年又顺利完成与宁波市市区统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并轨工作。每项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无不是医保工作的又一次重大变革。到目前为止,我区已有24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7万人参加了外来务工人员住院医疗保险。
农村合作医疗:从大病报销到门诊医疗
横溪镇的杨玉娣大娘今年76岁,日常生活非常节俭,以前没啥医疗保障,小病小痛从不上医院。去年秋天,身体挺好的她患上了口腔溃疡。这样的小毛病,她根本没放在心上。
一直熬到今年春天,口腔溃疡还不见好,感觉反而扩散开来,杨大娘这才支支吾吾地把自己生病的事情告诉了子女。女儿立即把她送到镇卫生院,谁知医生稍作检查就叮嘱家属把病人带到宁波二院观察治疗。子女们急急忙忙送到宁波二院,切片化验结果让子女们心碎了:竟然是恶性淋巴瘤。
得知检查结果,杨大娘吵着要回家,不想看病了。子女们安慰她:“你不是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吗?现在就好派上用场了呀!”就这样,一辈子没清闲过几天的杨大娘这次在医院一待就是两个多月,化疗、挂吊针……前前后后花去医药费1.8万元,
除去自费部分,一共报销了9000多元。由于发现得早、医治及时,她的病情得到了全面控制。
如今,杨大娘一说起这次生病的经历就打心底感激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当初,孩子们每年替我参保时,我还嫌他们浪费。现在想想,50元付出报销了近万块,真是再划算不过的了。”
而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之前,医疗花费是广大农民的一个沉重负担。有一次,杨大娘的邻居在家里搬运东西时头碰到了墙角,本想在家里休息几天算了,哪知头疼越来越厉害,后来到医院检查才发现颅内有淤血,于是不得不动手术。检查费、手术费加上住院费,前后花去了近两万元。
2004年5月1日,我区在试点的基础上,对全区50多万农村人口全面实施农村住院医疗保险制度,让他们在遭遇大病时得到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以解决农村地区出现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这项制度实施后,住院受益人数达到11.6万人次,大病救助人数达到1400人次。
在不断提高农村医保参保率的同时,我区还致力于医疗待遇补偿率的提升和受益面的扩大,农村住院医保坚持“三年三大步”的发展战略,从广大农民没有任何医疗保障到全面实施住院医疗保险,从最初住院补偿率26%发展到现在的50%,从仅有住院医疗保险到2007年5月起实施社区普通门诊补偿制度,并于今年达到门诊就医时给予30%的医疗费补偿,门诊补偿制度实施以来,共有140万人次受益,有效地发挥了农村医保既保大病又保小病的积极作用。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民医保时代真正到来
今年9月,石碶街道一位父亲替身患白血病的儿子办理了特殊病种治疗手续。在办理过程中,这位父亲坦率地说,从9月1日起,他儿子的化疗费由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只需承担20%。如果没有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他们就会打算放弃治疗。他告诉记者,儿子是两年前被确诊为白血病的。第一年,原先投保的商业保险公司承担了一部分费用。但第二年,保险公司以非初患疾病为由不再进行医疗费补偿。自己的家境很不好,而儿子每个月的医疗费就要几千元,“新政策一出台,儿子的化疗费个人只需承担20%,大大减轻了我们的负担。”
享受到城镇居民医保好处的参保人员远不止这一家,我区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甚至已经覆盖到刚出生的孩子。石碶街道一个未满周岁的女婴得了肺炎,在宁波市妇儿医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12500元。治疗痊愈后,由于即时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她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了7300元。
记者从区医保中心了解到,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医疗保险这两项医保制度还未能把小部分城镇老年居民、非从业居民、未成年居民以及外来学生纳入医疗保险体系中,为此,今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运而生,把他们全部纳入参保范围,从而消除了最后一个空白点,使我区医保真正实现了全覆盖。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后,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分为住院和特殊病种治疗两种,其中老年居民和非从业居民的住院最低报销比例为55%,未成年居民和学生住院最低报销比例为70%。至目前为止,我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到8万多人,明年1月1日起还将实施门诊医疗统筹,这将极大地提高参保人员的受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