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新闻网讯(记者崔皛通讯员吴瑶君)近日出台的《鄞州区生育关怀工程实施意见》(后简称《意见》)明确,自5月1日起,我区将对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定点分娩实行免费政策。此举将切实减轻孕产妇服务费用,确保广大孕产妇享有规范、系统、有效、安全、便捷的服务,保障母婴身体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据了解,凡享受“生育关怀”免费政策的孕产妇,将给予每一人次1800元以内的免费,范围参照宁波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增加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平产者超出免费限额的费用由各定点单位承担;剖腹产、产钳、头吸及转诊到鄞州人民医院或明州医院,分娩费用超出限额的,超出部分由产妇个人承担。“生育关怀”免费服务经费实行实时结算。各定点单位凭产妇结算单、费用清单和《鄞州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分娩卡》(简称《免费分娩卡》),鄞州人民医院或明州医院凭产妇结算单、费用清单、《免费分娩卡》和转诊单,定期报区妇保所审核后上报区卫生局,由区卫生局核拨相应经费。 《意见》规定,该政策的实施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本区户籍;已参加区农村医疗保险或宁波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接受过免费婚(孕)前医学检查。凡符合上诉条件者的孕产妇,可凭本人身份证、《鄞州区农村医疗保险证》或《宁波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再生育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和《围产保健册》,到定点单位妇保门诊就诊,领取《免费分娩卡》并填表登记。 定点单位妇保门诊发现的高危孕产妇(高危孕产妇筛查评定为B级及以上者,下同)需转诊者,应嘱其随带《免费分娩卡》、《围产保健册》和相关资料到区妇保所就诊。区妇保所根据孕产妇情况作出是否转诊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到鄞州人民医院或明州医院分娩的转诊单,并保存相关资料以备检查。 孕产妇凭本人身份证和《免费分娩卡》,到定点单位办理住院分娩手续;高危孕产妇凭本人身份证、《免费分娩卡》和转诊单,到鄞州人民医院或明州医院办理住院分娩手续。产时高危产妇由定点单位出具转诊单,直接转到鄞州人民医院或明州医院分娩,并保存相关资料以备检查,同时报区妇保所备案。 我区“生育关怀”定点单位为:咸祥、邱隘、姜山、横溪、集士港、鄞江、石碶、茅山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