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筑在规划建设上存在先天不足。许多“三合一”在施工图纸设计时就没有考虑配套的员工住宿及生活设施,待其建设到一定程度再办理消防手续时,木已成舟,无法增设生活配套设施;或者在建成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经济效益方面的原因,改变了用途,于是形成了先天性的住宿与经营为一体的“三合一”建筑;二是受场地和资金条件限制,促使经营性“三合一”现象的存在。一些经营者由于生产规模小,又受资金限制,无钱投资建设和租用经营用房,就依托家庭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生产、仓库、住宿生活同在一栋建筑,又没有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形成了新的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建筑,特别是在乡镇和农村较为多见;三是部分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味追求经济利益。由于部分业主法制观念不强,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或因为根本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或企图减少消防安全投入而不申办相关的消防手续,心存侥幸冒险经营,只顾追求经济效益,致使一些经营场所在使用初期就处于“三合一”状态;四是企业业主出于自身效益考虑,首先用“包吃包住”的优惠条件吸引外来务工者前来就职,而实际上业主自身并没有具备住宿的条件,就出现了宿舍、车间、仓库合为一体的“三合一”现象,另外业主出于方便对员工的管理而忽视了消防安全问题。其次,再谈谈具有“三合一”建筑的企业主该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企业主首先应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把消防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和管理,其次,在已经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工业园区的厂房应该进行重新改造和规划,腾出空间进行重新的改造宿舍,使厂区的生产区和生活区完全分离,另外被消防部门检查发现限期整改的应该配合工作尽快整改完毕,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